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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研究生担任兼职辅导员的通知
发布人:fattybear 发布时间:2018-03-09 浏览次数: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以及学校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学生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学校高素质综合人才培养,拟选聘优秀研究生担任兼职辅导员。

选聘条件

选聘参照《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中有关精神和学校辅导员招聘的有关条件执行,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敏锐性强,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较强的法制观念。

2、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曾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熟悉、热爱学生工作。

3、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有一定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善于解决实际问题。

4、鼓励在博士研究生中聘用兼职辅导员,同等情况下博士优先。

5、研究生申请兼职辅导员,同等情况下,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6、研究生申请兼职辅导员,需经其导师同意,且不得影响正常的学习、科研活动,每周工作时间不低于15小时。

7、研究生申请兼职辅导员,申请者不能同时申请两个岗位,考试不及格或违纪者原则上不能申请。

岗位职责

1、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武装学生头脑,提高学生的道德品质、思想认识和精神境界。

2、承担形势政策教育、党课、团课、心理健康教育、就业指导、学生干部培训等相关课程。

3、做好学生违纪处分、学习生活行为规范引导督查等日常管理工作。

4、做好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学生帮扶等具体工作,切实关心、帮助学生。

5、组织学生开展文化素质教育、安全法纪教育、身心健康教育、社会实践、志愿活动、课外科技活动、文体活动等工作,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6、积极开展学生生涯规划及就业指导服务工作,帮助学生顺利就业。

7、积极开展校风、学风建设、党团组织建设、班级建设和寝室文化建设,大力营造积极向上、创新争优的良好氛围。

8、了解掌握学生思想状况,密切关注学生中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化解矛盾冲突,参与处理有关突发事件,维护好校园安全和稳定。

9、完成学校以及学院安排的其它工作。

请符合条件的优秀博士、硕士研究生填写附件中的申请表,3月13日前交至学生工作组。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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