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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及申报2019年学院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9-03-19 浏览次数:

一、团员教育评议

为提高团员的政治素质和思想素质,进一步激励广大团员在经济建设和各项工作中发挥模范作用,请各团支部严格按照《四川大学团员教育评议制度(试行)》认真组织支部成员举行团员教育评议,并于32424:00前将评议结果相关表格附件打包发送至clxyxsh2018@163.com,命名格式为【团支部名称】【团员教育评议材料】。

二、2019年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项目及名额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干事创业热情,充分发挥生力军作用,经研究决定,在五四期间评选表彰一批学院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评定名额如下:

1.优秀团支部:5

2.优秀共青团干部:10(含优秀团支部书记:5)

3.优秀共青团员:20

三、申报条件

(一)优秀团支部

1.团支部学习成绩在本年级位列前茅,平均学分绩点在2.8以上;

2.团支部担任学生干部比例较高;

3.团支部凝聚力强,工作成绩突出;

4.学校团建试点支部优先。

(二)个人奖项:

1.坚定理想信念,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于思考,勇于创新,工作积极主动;所在支部的支委班子健全,团组织生活正规,支部各项制度健全,团支部工作突出;

2.注册志愿者,经常带头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3.学习工作本领过硬,善于创新创造,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在2018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5.已经注册并学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

1.有受到纪律处分或受到团内处分的;

2.在当年度学习成绩有重修的;

3.有严重违反校纪校规的。

四、材料提交

申报材料请各支部审核,并于2019327日前以支部为单位将纸质申请材料交辅导员处。

五、学院将从院级优秀集体、个人中择优推荐参评校团委五四表彰先进集体及个人。

附件链接:https://pan.baidu.com/s/1_quHgWQFY3zCl6jvWp-XRw 提取码:1t79  


共青团四川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9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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