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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进校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9-06-05 浏览次数:


一、为了做好新进校党员(2019级新生党员和新入职教职工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党组织关系从四川省内单位(涉密单位除外)转入我校的党员:

需原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从网上进行转接,无需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以下简称介绍信)。新进校党员应提前与所去往基层单位联系,明确转入的党支部,硕士转入“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9硕士支部委员会”,博士转入“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支部委员会”。

2.党组织关系从四川省内涉密单位和四川省外单位转入我校的党员:

除需原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通过系统从网上进行转接外,还应开具新版介绍信。介绍信一式三联,需将第二、三联一并交至我校;介绍信的填写应规范,不能随意涂改;介绍信右下角应为县级及其以上单位党组织盖章。介绍信的书写格式如下:(1)介绍信抬头应为“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委组干处”(也可简写为“四川省教育工委”);(2)介绍信的去往单位为“四川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3.本校应届毕业生党员考取本单位的研究生或留本单位工作的:

不需要转接党员组织关系,直接联系所在基层党委(总支)在系统中进行所属支部的调整。

4.本校应届毕业生党员考取校内其他单位的研究生或留校内其他单位工作的:

需联系原党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委(总支)、直属党支部通过系统在网上进行转接,无需开具介绍信。毕业生党员应提前与所去往基层党委(总支)、直属党支部联系,明确转入的党支部。

5.注意事项:

(1)预备党员须在预备期内转入党组织关系。超过预备期仍未转正的党员,需与原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协商并办理转正后,再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

(2)新进校党员报到后,应主动与所在基层党委(总支)、直属党支部联系,确保组织关系及时转入我校。四川省内转入我校且系统内转接未成功的,应主动与转出单位联系;新生党员的介绍信交给学院辅导员,由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党支部统一收齐后交至党委组织部,新入职党员的介绍信由个人直接交至党委组织部,党委组织部审核无误后由基层党委(总支)录入系统。

(3)对于个别介绍信不规范的新进校党员,需重开介绍信后,自行到党委组织部综合科(望江校区行政楼413办公室)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9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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