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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5年春季赴台湾交流研究生的通知
发布人:82017770 发布时间:2014-09-23 浏览次数: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四川大学与台湾相关高校的学生交流协议,我校可于2015年春季选派硕士研究生到对方学校就读一个学期。现请各单位推荐赴台交流学生,每个单位推荐学生人数不得超过5人且申请同一学校的学生数不得超过2人。请各单位按要求严格控制申请人数并汇总、排序上报,若超额,学位办将根据上述规定和各单位排序情况来限定面试人选。另外,学位办不接受学生单独递交的申请。

具体名额: 中原大学 3名 义守大学 5名

交通大学 5名 元智大学 2名

台湾科技大学 2名(对方学校只有工程、电资、管理、设计、人文社会学院接收我校学生)

专业目录及限制专业以对方官方网站公布为准。有关赴台交流的具体问题(如费用等)请咨询港澳台办 张老师:85404255

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9月28日

报名要求:①原则上每位学生只能申请一所大学;②填写申请表(各学院研究生教务老师处领取),经学院审批后,在9月28日下午5:30前以学院为单位报研究生院3-315学位办公室李老师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川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2014年9月23日

四川大学赴台湾交流学生学习申请表

姓名

中文:

拼音:

性别

照片

出生日期

民族

学号

政治面貌

学院、年级、专业

已修完且有成绩的课程门数

平均成绩

申请交流学校名称、交流专业

电子邮件地址

联系电话:

申请条件

1、品德优良、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2、已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

3、所取得研究成果;

4、受过何种奖励。

(附研究生阶段成绩单以及取得的研究成果、奖励等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理由

本人已经仔细阅读并了解了相关文件和通知精神,具备通知中要求的的选拔条件,自愿到境外大学学习,家庭具有经济支付能力,能够负担本人的培养费及在境外的生活及其他费用。本人已完全理解本次学习的学籍管理规定,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获得的各项规定。本人申请已征得家长同意。

学院意见

研究生导师签名

年 月 日

学院主管院长签名:

年 月 日(单位公章)

学校意见

研究生院: 年 月 日

本人签名: 填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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