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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材料科学工程学院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复试通知
发布人:dengyingjuan 发布时间:2015-01-05 浏览次数:

根据《四川大学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复试录取工作要求》的有关规定, 2014年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安排如下:

一、复试安排:

1.课程笔试:

笔试时间:2015年1月10日上午8:30-11:30

笔试地点:四川大学研究生教学楼,考生具体考试教室见研究生教学楼前海报栏《考场安排》

笔试形式:闭卷考试

笔试科目:材料科学与工程基础(材料工程领域)

生物医学工程基础(生物医学工程领域)

注意事项:笔试时需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如“准考证”遗失,凭下载的《资格审查表》应试。

2.面试:

材料工程-金属、纳米、复合材料方向

面试时间:2015年1月10日下午4:00

面试地点:纳米科技楼二楼

材料工程-材料物理化学方向

面试时间:2015年1月10日下午2:30

面试地点:第一理科楼二楼中216

材料工程-无机材料方向、生物医学工程

面试时间:2015年1月11日下午2:00

面试地点:第一理科楼六楼601

二、复试方式

复试采用差额复试,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由联考成绩和课程考试成绩及面试成绩综合加权组成,即:联考成绩为60%,课程考试(专业课)为15%;面试为25%。课程考试和面试成绩不得低于50分,否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加权公式:总分=(GCT总成绩/4)×60%+课程考试×15%+面试成绩×25%

三、资格审查

1. 资格审查时间

2015年1月11日在研究生教学楼3-126办公室进行,作息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0 -5:00,请通知考生务必按时前往审核,否则将影响正常录取。(材料学院材料工程-无机材料方向和生物医学工程领域的同学请务必在11日上午完成资格审查)

2.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请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资格审查当天请考生务必携带以下资料:

① 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 单位盖章的《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

③ 打印毕业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查询网址:http://www.chsi.com.cn/)。

④ 于2008/2009学年度以后(即自2008年9月1日起)毕业的考生,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上“学位查询”栏打印学位证查询结果用于现场审核。

四、复试收费标准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规定:研究生招生复试费每生120元。

交费时间:1月6日下午2:30-4:30

交费地点:四川大学望江校区第一理科楼附三楼学院办公室

五、复试名单:

缪世伟、李诗颖、王涛、胡天军、邓琳元、王洪亮、徐天平、李明、庞蓉、邱儒兵、王相飞

六、咨询联系方式:

028-85416050 邓老师

注:不能按时前来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

四川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二0一四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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