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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5年秋季赴台湾交流研究生的通知
发布人:82017770 发布时间:2015-03-19 浏览次数: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四川大学与台湾相关高校的学生交流协议,我校可于今年秋季(2015年9月至2016年1月)选派硕士研究生到对方学校就读一个学期。现请各单位推荐赴台交流学生,每个单位推荐学生人数不得超过5人且申请同一学校的学生数不得超过2人。请各单位按要求严格控制申请人数并汇总、排序上报(见附件二),若超额,培养办将根据上述规定和各单位排序情况来限定面试人选。另外,培养办不接受学生单独递交的申请。具体名额:

学校

名额

专业限制

其它

1.

中原大学

3

专业不限

2.

义守大学

5

专业不限

3.

交通大学

6

电机学院电机工程系所有限制

4.

元智大学

3

专业不限

5.

台湾科技大学

2

开放系所:1. 工程学院:机械工程系、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系、营建工程系、化学工程系

2. 电资学院:电子工程系、电机工程系、资讯工程系

3. 管理学院:工业管理系、企业管理系、信息管理系

4. 设计学院:设计研究所、建筑系、工商业设计系

5. 人文社会学院:数位学习与教育研究所、应用外语系

6. 精诚荣誉学院:工程技术研究所、医学工程研究所

6

台湾铭传大学

5

专业不限

专业目录及限制专业以对方官方网站公布为准。有关赴台交流的具体问题(如费用等)请咨询港澳台办 刘老师:85404255

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3月23日

报名要求:①原则上每位学生只能申请一所大学;②填写申请表(见附件一),经学院审批后,在3月23日下午5:30前以学院为单位报研究生院3-323培养办公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川大学研究生院培养教育办公室

2015年3月17日

附件一 四川大学赴台湾交流学生学习申请表

附件二 2015年秋季赴台申请人汇总表

公告栏 2019年四川大学“中国核动力”奖学金拟推荐名单[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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