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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届毕业生校内集中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82017770 发布时间:2015-09-15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和新华通讯社四川分社有关文件通知,现将2016届毕业生校内集中电子注册图像采集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时间、地点、收费标准

采集拍照时间:2015年10月8—10日

采集拍照地点: 研究生教学大楼1-103、1-203室(教师休息室)

收费标准:15元/生

二、采集报名条件

2016届毕业的(包括2015年12月)硕、博士研究生

三、采集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工作由各教学单位组织,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生到所在学院教务老师处报名并缴费。为避免缺照造成资源浪费,请学生报名时慎重考虑。

四、照相组织

毕业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图像采集。各教学单位具体照相时间和地点安排详见附件和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五、对采集学生的要求

1、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报名时应认真校核自己的采集信息(只核对学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如有误,联系研究生院培养办85407452。缴费后未参加拍摄者报名费一律不退。

2、拍照时务必带上二代身份证,拍摄背景为蓝色,请慎穿衣服

3、毕业生按照安排的时间自觉排队进场拍照,并按现场填写的拍摄序号进行,以免错照。

4、未在学院报名缴费的同学不予现场采集

5、因特殊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参加校内集中采集图像的毕业生,可以在新华社全国各地的分社进行采集,相关事项见研究生院主页下载中心培养办《毕业生电子注册图像采集散拍事项》。

六、对各学院教务老师的要求

1、各学院应作好图像采集报名的宣传工作,同时将相应的要求传达给学生。

2、各学院教务老师请从群文件下载此次图像采集的数据表。表中所有数据将用于学信平台电子图像链接,请勿自行更改和增减信息和格式。报名且已缴费的学生,教务老师请在“是否采集”列备注“是”。

3、教务老师核对采集报名结果后,于9月26日之前将采集数据电子版回传培养办并交报名费。

4、由于本次采集报名工作相当紧张,学校必须及时处理采集信息给新华社,所以请各位老师抓紧时间,不要延误,谢谢合作。

七、备注

其他未尽事宜可咨询研究生院培养办325杜老师,电话:85407452

附件:拍照安排: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15914

拍照安排

切记现场填写的拍摄序号,以免错照

2015年10月8日----10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0-4:30

时间

地点

学院

2015年10月8日上午

研究生教学大楼1-103教师休息室

商学院(全天)、公卫

2015年10月8日下午

公管

2015年10月9日上午

研究生教学大楼1-103教师休息室

法学、艺术

2015年10月9日下午

文新、宗教所、南亚、大学所

2015年10月10日上午

研究生教学大楼1-103教师休息室

历史、化工、材料

2015年10月10日下午

高分子、化学、水电

时间

地点

学院

2015年10月8日上午

研究生教学大楼1-203教师休息室

临床(全天)、生物治疗、移植、循证、再生

2015年10月8日下午

口腔/口腔国重、药学、基法

2015年10月9日上午

研究生教学大楼1-203教师休息室

经济、外语、政治、体育、灾后

2015年10月9日下午

生命、电子、物理

2015年10月10日上午

研究生教学大楼1-203教师休息室

计算机、建环、原子所、720、空天

2015年10月10日下午

制造、电气、数学、轻纺/皮革、生物材料、视觉、分析、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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