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导师:
    根据《四川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培养办2017年9月25日《关于严格执行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的通知》的文件精神,重申在籍研究生完成学业时间:
一、博士研究生:
    1、2012级及以前年级,最迟至2019年9月底须完成学业(2017年9月25日名单,现役军人、退学和毕业已更新);
    2、2013级及以后年级,最长学习年限(含延期、休学在内)6年内须完成学业。
二、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
    2015级及以后年级,最长学习年限(含延期、休学在内)4年内须完成学业。
三、硕士研究生(学制2年):
    2016级及以后年级,最长学习年限(含延期、休学在内)3年内须完成学业。 
四、对未能在以上时间完成学业的学生,将按照学籍管理规定中“退学”条款:“(一)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进行学籍处理。
五、导师应安排好超期和延期研究生的学习、论文;学生本人应重视并协调好自己的学习、生活和工作,争取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业。
六、参军入伍、现役军人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保留学籍至退役后两年。
    请以下三位学生3月30日前与学院教务办公室联系,办理退学或延期手续。若由于失联等原因造成的“退学”处理,由学生本人自负。
    教务办公室曾老师联系电话:85418895;邮箱:zenglux@163.com
2019年3月30日前需与学院教务办公室联系办理退学或延期手续的学生名单
 
 
  
  
  
  
  
  
  
 
 
  
   | 学号 | 
   姓名 | 
   专业名称 | 
   层次 | 
   学制 | 
   类别 | 
   入学时间 | 
   完成学业日期 | 
  
  
   | B030434 | 
   陈卫东 | 
   材料物理与化学 | 
   博士 | 
   3 | 
   
  | 
   20030901 | 
   20190930 | 
  
  
   | B040457 | 
   刘勇军 | 
   材料物理与化学 | 
   博士 | 
   3 | 
   
  | 
   20040901 | 
   20190930 | 
  
  
   | B050462 | 
   蒋赐进 | 
   材料学 | 
   博士 | 
   3 | 
   委培 | 
   20050901 | 
   20190930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