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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格执行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的通知及公告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9-09-17 浏览次数:

    根据《四川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川大研[2017]66号)以及培养办2017年9月25日《关于严格执行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的通知》精神,学院多次联系以下研究生同学未果,请以下同学务必在2019年9月20日前与学院教务办公室联系,办理学业相关手续。若由于失联等原因造成的“退学”处理,由学生本人自负。

学号

姓名

B030434

陈卫东

B040457

刘勇军

B050462

蒋赐进

B090426

吴华

B110447

郑小秋


     关于严格执行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的通知http://gs.scu.edu.cn/info/1092/3804.htm

     教务办公室曾老师联系电话:028-85418895;邮箱:zenglux@scu.edu.cn

 

四川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9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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