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28日,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2级学生党支部于学院办公室召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本次党组织生活由党支部副书记杜义波同志带领学习,支部全体党员参加学习。
在本次党组织生活中,杜义波同志首先对《准则》、《条例》的学习背景、意义以及主要内容等进行介绍与解读。阐明了《准则》、《条例》这两项法规的修订及颁布实施,是在党长期执政和全面依法治国条件下,实现依规管党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体现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紧扣“理想信念是高线,党规党纪是底线”这一主题,围绕从严治党、依规管党这条主线,就“四个必须”“八条范例”等相关问题与各党员同志进行了交流学习。
在学习过程中,各党员同志也就《准则》和《条例》的理解提出了自己的看法,王启斌同志对“俭”与“奢”的概念及两者的关系提出了疑问,针对这一问题,易吉豪同志不赞成“俭”与“奢”的定义使用统一标准,他认为在自己的经济条件允许的范围内,拒绝“奢”便可以是“俭”。而张敏同志则认为,“俭”的定义应该使用统一的标准,特别是在公共资源的使用上更是应该“节俭”。此外,各党员同志,还就“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这一准则展开了激烈的学习和讨论。本次党组织生活,大家各抒己见,纷纷发表了对《准则》和《条例》的理解和看法。
通过这一专题的学习,各党员同志表示要在平时生活中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牢记党的理想信念和党的宗旨,使廉洁自律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身作则,充分发挥好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