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总支):
为了做好新进校党员(2018级新生党员和新入职教职工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党组织关系从四川省内单位(涉密单位除外)转入我校的党员:
需原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从网上进行转接,无需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以下简称介绍信)。新到校党员应提前与所去往基层单位联系,明确转入的党支部。
2.党组织关系从四川省内涉密单位和四川省外单位转入我校的党员:
除需原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通过系统从网上进行转接外,还应开具新版介绍信。介绍信一式三联,需将第二、三联一并交至我校;介绍信的填写应规范,不能随意涂改;介绍信右下角应为县级及其以上单位党组织盖章。介绍信的书写格式如下:(1)介绍信抬头应为“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委组干处”(也可简写为“四川省教育工委”);(2)介绍信的去往单位为“四川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3.本校应届毕业生党员考上本单位的研究生或留本单位工作的:
不需要转接党员组织关系。基层党委(总支)应在系统中将其调整至相应的党支部。
4.本校应届毕业生党员考上校内其他单位的研究生或留校内其他单位工作的:
需原党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委(总支)通过系统从网上进行转接,无需开具介绍信。毕业生党员应提前与所去往基层党委(总支)联系,明确转入的党支部。
5.注意事项:
(1)预备党员应在预备期内转入党组织关系。超过预备期仍未转正的党员,需与原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协商并办理转正后,再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
(2)新到校党员报到后,请各基层党委(总支)认真做好核查工作,确保组织关系转入我校。四川省内转入我校且系统内转接未成功的,应主动与转出单位联系;新生党员的介绍信由各基层党委(总支)统一收齐后交至党委组织部,新入职党员的介绍信由个人直接交至党委组织部,党委组织部审核无误后由基层党委(总支)录入系统。
四川大学党委组织部
201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