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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八期研究生助教培训的通知
发布人:liying 发布时间:2014-12-03 浏览次数:

研究生同学:

根据《四川大学研究生助教工作管理办法(修订)》,培训工作将由岗位需求单位与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共同完成,以提高培训的针对性,确保培训质量。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及工作程序

1.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将在第十七周(12月22日—26日)举办研究生助教培训,培训由岗位需求单位配合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进行。研究生助教候选人获得研究生助教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

请学院要报名的研究生同学截止在12月10日下午16点之前到学院教务办公室李老师处报名,并随时关注学院网站注意查看培训时间。

2.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针对全校研究生助教候选人,举办全校关于研究生助教岗位职责及教学理念与师德教育的集中培训。

3.各学院针对该学院研究生助教候选人,组织教学方法与技能的研讨式培训和教学实践培训学院安排该两项培训的主讲老师、地点(具体教室或办公室)及具体时间(请安排在12月22日—26之间),随时关注学院网站注意查看培训时间

4.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汇总各学院培训安排,并在第17周通过教师中心网站、教务处网站、研究生院网站向全校公布具体安排。

5. 学校对研究生助教提供津贴,A岗:月薪1600元;B岗:月薪800元(A岗每周承担辅助教学工作不少于10学时,B岗每周承担辅助教学工作不少于5学时,每个岗位具体工作时长由主讲教师根据课程教学需要提出要求)。

二、培训内容和要求

1.研究生助教岗位职责(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负责组织,2学时):向学员提供完成从学生到教师的身份转换的必要信息和训练;“大班授课、小班研讨”课程模式的组织、管理与示范;研究生助教职责及管理相关办法。

2.教学理念与师德教育(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负责组织,2学时):明确研究生助教职业道德以及基本要求、基本素养;了解现代高等教育基本理念,讲解“探究式-小班化”课堂教学改革的基本理念、基本方法、基本要求。

3.教学方法与技能的研讨式培训(由各学院负责组织,3学时):各学院针对该学院课程教学改革需要,对助教工作的具体要求和应具备的能力、技巧等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培训班规模不得超过30人,务必确保教学质量和效果。

4.教学实践模块(由各学院负责组织):每位学员进行10分钟教学模拟实践,然后由老师、同学给予反馈,总结和验收培训成果,并帮助受训研究生进一步提高教学能力。为保障本环节培训效果,培训班规模不得超过30人。(具体要求请参见《教学实践模块指南》附表2)。

三、管理方式

1. 学院负责组织落实研究生助教的岗位分配、考核及岗位津贴发放等研究生管理工作。

2. 主讲教师对研究生助教进行业务指导、任务分派并进行工作态度和质量的评价。

3. 学院应负责制定相关细则,规范和落实研究生助教岗位职责以及主讲教师对研究生助教的具体指导工作。研究生助教每月提交《研究生助教工作考核表》给学院及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每学期末,各学院总结整理研究生助教工作情况,撰写报告,提交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4. 学院到时会从研究生助教中推选一位有责任心的同学,作为研究生助教主管负责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课程开设学院、研究生助教三方之间的联系。

5. 助教工作职责:

研究生助教属于教学辅助岗位,未经学校教务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安排或要求研究生承担本应由主讲教师承担的主讲工作。

(1) 协助老师备课,准备讨论议题、案例等教学相关资料;

(2) 根据主讲教师的要求随堂听课,协助主讲老师顺利完成课堂教学,包括分发资料、收集作业、辅导答疑、上习题课、组织课堂讨论、协助主讲教师完成实验教学任务等;

(3) 在主讲教师的指导下组织学生进行小班研讨。就课程难点、重点组织学生讨论、集体自习、集中答疑;带领学生参观企业,举行读书沙龙、小型辩论赛等与课程相关的形式多样的课余活动;

(4) 协助教师批阅作业、实验报告、试卷,参与监考等;

(5) 在课程负责人的指导下实施课程中心的建设,通过课程网站平台和/或其它方式对学生进行课后辅导,增进师生的交流和互动;

(6) 教学咨询,协助老师进行课堂观察、课堂设计、课程问卷调查;

(7) 主讲教师及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布置的其他教学辅助工作。

教师发展中心联系人:林老师 杨老师 联系电话:85401114 学院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85418895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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