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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4年度“博赛”奖助学金的通知
发布人:yupengfei 发布时间:2015-05-19 浏览次数:

院内各学生年级:

2006年,在四川大学110周年校庆之际,四川大学杰出校友、重庆博赛矿业(集团)公司董事长袁志伦先生专门在四川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设立“博赛”奖助学金,以鼓励莘莘学子认真学习、努力成才,报效祖国;同时设立“博赛”奖教金,以鼓励广大教职员工认真工作、努力为国家培养英才,以优异的成绩报效祖国。

现将2014年度评选“博赛”奖助学金相关事宜具体通知如下,请院内各学生年级分别组织实施。

学生向班级提交申请截止时间: 2015年5月22日。

班级向年级辅导员截止时间:2015年5月25日。

年级辅导员汇总提交工作组时间:2015年6月1日。

四川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5年5月19日

附件一:

四川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博赛”奖助学金评选条例

重庆博赛矿业(集团)公司在公司董事长、校友袁志伦先生的带领下,事业蒸蒸日上。2006年8月,在四川大学110周年校庆之际,重庆博赛矿业(集团)公司特在四川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设立“博赛”奖助学金,以鼓励莘莘学子认真学习、努力成才,报效祖国。

为了评选“博赛”奖助学金的获得者,特制定本条例。

一、评选组织机构

由四川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和重庆博赛矿业集团公司成立四川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博赛”奖助学金评选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袁志伦

副主任:范豫庆、尹光福、朱建国、刘 颖

成 员:曹文琦、孙小松、唐世红、王 娇

秘 书:付 梅

二、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四川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三、评选条件

(一)、奖学金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无考试作弊现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表达能力,无补考现象。研究生要求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科研成果。

3.尊重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5.同等条件下,贫困生优先予以评定。

(二)助学金评选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月支付生活费200元以下者);

2.学习认真,刻苦努力,成绩优良;无补考现象。

3.热爱集体,关心同学,为人正直,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优秀的思想品德素质;无考试作弊行为;

4.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关注社会,乐于助人,积极参加校内外的各项实践锻炼、公益活动和集体活动;

5.品性端正、生活简朴、无不良习惯。

四、评选程序及办法

“博赛”奖助学金的评审原则是“标准严格、过程公开、择优推荐、宁缺勿滥”。凡未评出的奖项,其余下的奖学金金额将自动收入“博赛奖助学金基金”,留做下年度使用。

“博赛”奖助学金的评选程序严格遵守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按以下程序进行: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博赛”奖助学金申请表,经班级评议,推荐到学院学生工作组,并公示三天;

2.学院学生工作组初评后,将初评名单报学院院务会审议;

3.学院院务会审议后,决定最后的建议名单,报四川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博赛”奖助学金评选委员会

4.经“四川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博赛奖助学金”评选委员会审议后,通过该年度的“博赛”奖助学金名单。

5.公示:在学院网络、学院办公室、本学院所在的学生宿舍公示三天。

五、发放程序及办法

1.由“四川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博赛奖助学金”评选委员会举行颁奖仪式,宣布最后获奖名单;

2.“博赛”奖助学金将主要用于资助获奖学生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他学习费用,经获奖人签字后,直接汇到获奖人的银行账号上。

六、其他

1.其他未尽事宜由“四川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博赛奖助学金”评选委员会负责解释;

2.本条例自公布之日实行。

四川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博赛”奖助学金评选委员会

201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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