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主要从事材料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及相关领域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长期以来,学院既保持了我校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的传统优势,同时突出了理、工、医结合及新兴交叉学科的特色,在材料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等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目前学院下设四个教学系(材料科学系、金属材料系、无机材料及生物医学工程系、新能源材料系)和一个中心实验室。学院与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学院共建有“材料科学与工程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学院拥有四个部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及七个校级研究所(中心),整合全院力量形成了五个具有鲜明特色和优势的主要研究方向——稀土及纳米复合材料技术、新型能源材料与技术、化合物半导体晶体材料与制备技术、特种介电功能材料与制备技术、人体硬组织修复材料及人工器官相关材料与技术。
四川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和生物医学工程学科均为一级学科全国重点学科。近年来,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依托材料科学与工程全国重点学科和生物医学工程全国重点学科,充分利用“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和“高分子与特种功能材料”、“生物医用功能材料与临床应用”及“西南资源环境与灾害防治”985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的契机,不断开拓新的领域,提高学院的核心竞争力。经过长期的努力,形成了一支严谨求实、锐意创新的高水平的师资队伍,构建了“本科-硕士-博士-博士后”完整的多学科、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建成了材料科学与工程领域及生物医学工程领域先进的研究平台。在2012年全国学科评估中分列第十二名和第五名,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ESI排名进入全球前5‰。
近年来,学院先后承担了包括国家“973”计划、国家“86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及军工民口配套等在内的近百项国家级科研项目及省部级科研项目,取得了一大批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先后获得了包括国家发明二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四川省科技进步奖、教育部科技进步奖等在内的国家及部省级科技奖励,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逾百项,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500多篇。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秉承四川大学“以人为本,崇尚学术,追求卓越”的教育理念,将“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精神融汇到教书育人的全过程,培养了一大批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卓越的实践能力、强烈的创新意识、宽广的国际视野的国家栋梁和社会精英”。
2017年,学院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合计116名,其中预计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58名。接收推免生办法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身体健康,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应届本科毕业生且获得本人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3.顺利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二、接收专业、人数
专业、人数等详情请查阅《四川大学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http://yz.scu.edu.cn/sszyml/tmsml
三、申请、复试、录取程序
1. 即日起,凡符合申请条件者均可发个人简历并填写附件一:校外推免申请表至邮箱wangjiao@scu.edu.cn(个人简历请附一寸免冠照片),学院审核后将及时与学生取得联系并尽快安排专家进行复试(复试形式包括当面面试、视频对话、电话约谈,由专家组根据学生简历而定)。随后学院将依据专家复试结果,作出是否接收意见。
2. 9月28日左右开始,获得推免生资格且符合申请条件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网址:http://yz.chsi.com.cn/tm
3. 考生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信息后,学校2个工作日内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并确认后,同时邮寄书面材料(见第4点)至学院,学院审核通过书面材料后,委托研究生院将已经发放接收意向的推免生在系统中确认复试通过。
4. 考生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1)学生证、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2)其他各种能力证明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3)由政府设立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四川大学校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
以上材料交验可以与复试同时进行。
材料邮寄地址:四川成都一环路南一段24号,四川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邮编610064 王娇(收) 028-85417775
5. 10月初起,复试合格者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及时点击待录取通知完成拟录取。
四、奖助学金
四川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完备,由国家奖助金和学校奖助金两部分构成。国家奖助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助金包括学校学业奖学金和学校“三助”岗位津贴。详情见《四川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http://gs.scu.edu.cn/newDetail.aspx?ID=1951)。
五、咨询、联系方式
四川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王娇 028-85417775
学院网址:http://mse.scu.edu.cn/
六、举报受理渠道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纪委办公室: 028-85471569.
七、其它事项
1.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不予录取。
2. 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 申请人目录查询、信息注册、上传照片、缴费、填报志愿、接收复试和待录取等都在“推免服务系统”上进行,拟录取考生不再领取校验码、登记表,不再进行现场确认。
四川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