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学院首页 > 学院概况 > 学院公告 > 正文
转发:关于2015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发布人:liulijuan 发布时间:2015-09-22 浏览次数:

关于2015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经学校研究决定,2015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于9月正式启动,现将有关工作安排意见通知如下。

一、日程安排

序号

时 间

事 项

1

9

各单位公示各级各类岗位招聘信息

2

1010日前

个人申报

(人事信息系统网上系统申报)

3

1011—1023

材料展示、单位推荐

4

1024—1124

同行专家鉴定及部处审核

5

1211日前

教授委员会(学科评议组)评审

6

12月底

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评审

二、评聘机构

(一)学院(附属医院、所、中心)组建由所在单位党政领导和学科专家代表组成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推荐小组,负责本单位申请晋升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考核、推荐;学校机关部处及业务单位以所在党委(总支)为单位组建推荐小组;海外教育学院单独组建推荐小组;思想政治教育(辅导员)系列由学生工作部牵头组建推荐小组进行推荐;老干部党总支和社区党总支在机关党委推荐。

(二)学院(附属医院、所、中心)组建教授委员会(学科评议组)负责本单位所属学科教学、科研和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系列人选的评议聘任;出版社及学报党总支牵头组建出版编辑系列教授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图书馆党委牵头组建图书档案管理系列教授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后勤集团党委牵头组建幼教系列学科评议组;学生工作部牵头组建思想政治教育系列学科评议组;教务处牵头组建公共基础课教学系列学科评议组;医学管理处牵头组建附属医院卫生技术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科评议组;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牵头组建工程实验系列学科评议组。

(三)学校组建文、理、工、医、工程实验、高技术学科、公共基础课教学和其他专业技术系列八个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负责全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聘任工作。

三、评聘范围

(一)校内在岗的教学、科研、医疗技术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应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各级评聘组织严格按学校下达的岗位限额数推荐评聘。

(二)符合相应条件,因岗位变动需转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的人员。

四、统计时间的认定

(一)论文、著作出版、科研项目等成果统计时间为任现职以来至2015831日止。

(二)在岗时间和外语、计算机年龄免试或合格证时间均截至2015831日。

(三)《青年优秀人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绿色通道实施办法(试行)》(川大人〔201119号)、《四川大学优秀公共基础课教师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绿色通道暂行办法》(川大人〔201322号)、《关于优秀青年教师不占限额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试行办法的通知》(川大人〔201430号)中涉及的年龄、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等统计截止时间为2015831日。

五、评聘程序

(一)公示招聘信息:各单位根据学校下达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数,于20159月发布招聘信息,内容包括岗位名称、要求、个人应准备的材料、截止时间等。

(二)个人申报:从各单位公示招聘信息之日起至1010日为个人申报时间,个人申报除填写申报表格外,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人事数据信息系统申报,以确保后续评审工作顺利开展。

学校对申报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核,各单位根据资格审查通过名单进行单位推荐,将推荐结果统一填入人事信息管理系统,并报送纸质文档备案。

(三)材料展示:学院将所有候选人的材料于同一场所进行为期一周的公开展示,并通知本学院教职工前往展示地查阅。

(四)单位推荐:单位推荐小组对申请者的综合素质、教学水平和研究能力进行审议,核实材料的真实性,提出候选者名单,并将推荐结果报学校人事处,同时将学院推荐结果公示一周。推荐小组须将推荐结果填写在人事数据信息系统中,以便人事处提取相应结果送审相应系列教授委员会(学科评议组)评议,并交纳评审费。

(五)同行专家匿名评审及申报材料的部处审核:由各单位将推荐人选的代表作送校内外同行专家匿名评审,同时将所有晋升高级职务候选人的《简表》交人事处,由人事处统一分送教务处、研究生院、科研院、社科处审核。

1.申请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选取两篇及以上代表作分别送5位(至少校外3位)专家匿名评审;申请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选取两篇及以上代表作分别送4位(至少校外2位)专家匿名评审;申请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选取代表作分别送2位专家匿名评审。申请者可提出2名以内不宜对本人进行评审的专家名单。

2.为保证公平公正,申请人的指导教师、代表作合著者或共同研究者、与申请人有亲属关系者应回避。

(六)学院专家评议:各单位组织教授委员会(学科评议组)会议,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须在学院教授委员会(学科评议组)会议上进行竞聘答辩。教授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根据推荐小组推荐审议的结果和同行专家鉴定意见,对应聘者进行综合考核,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教授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必须2/3及以上的委员到会方为有效,到会委员2/3及以上同意方为通过,并将评议结果报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同时将推荐结果公示一周。各单位须在人事数据信息系统中填写同行专家鉴定意见以及学院教授委员会(学科评议组)的推荐结果。

(七)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对学院教授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推荐的高级职务应聘者进行全面考核,在充分审议的基础上投票表决。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必须2/3及以上的委员到会方为有效,到会委员2/3及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八)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九)校长批准。

(十)行文实施聘任。

六、申报人员的资格

应聘各级岗位的教师应具有良好的思想素养、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业务能力,爱岗敬业、治学严谨、为人师表、关爱学生,团结协作,具有开拓创新和奉献精神,积极参与校院两级公共事务。

(一)近三年来无教学、医疗事故,无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的行为。

(二)关心学生,爱护学生,注重学生反馈的意见,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课后经常与学生交流,辅导和帮助学生。

(三)积极参加校院两级的公共事务和社会工作。

(四)学历条件、资历条件。

按照川大人〔200932号文件的基本条件执行。

(五)199411日以后来校工作的青年教师,申报相应的教学系列专业技术中级职务须获得《教师资格证》。

(六)申报主治医师必须获得《住院医师培训合格证书》。

(七)外语条件。

除符合免试条件者,其他人员必须具备有效的外语考试合格证。免试条件见《四川大学关于专业技术职务外语考试、计算机考试免试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大人〔200715号)。

(八)计算机条件。

除获得博士学位者、符合免试条件者和暂不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计算机考试者,其他人员必须具备有效的计算机考试合格证。免试条件见《四川大学关于专业技术职务外语考试、计算机考试免试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大人〔200715号)。

(九)业务条件。

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因各系列、各等级的要求不同,具体要求详见《四川大学关于印发〈四川大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试行)〉的通知》(川大人〔200932号)。

申报优秀公共基础课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绿色通道的教师,应满足《关于印发〈四川大学优秀公共基础课教师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绿色通道暂行办法〉的通知》(川大人〔201322号)要求。

七、评审费用

(一)根据《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字费〔1999265号)规定,学校收取申报各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费标准如下表:

申报职务等级

收费标准(元/人、次)

高级

240

正常晋升

中级

140

正常晋升

初级

100

正常晋升

高级破格

240+80

需参加破格答辩的人员

中级破格

140+60

需参加破格答辩的人员

(二)送审材料的专家鉴定费用:请校内专家鉴定晋升正高人员材料:140/人;晋升副高人员材料:120/人;晋升中级人员材料:100/人;如有外文材料需另加收40/人。请校外专家鉴定材料,按专家所在单位相关标准执行。

(三)申报人员由单位推荐后交纳评审费和参加下一步的评审。评审费和专家鉴定费原则上由本人自己支付,若经单位同意,可由本人或单位的预算外经费予以支付和报销。

八、材料准备及注意事项

(一)每位申报教学科研及卫生技术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均需填写《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2份和《四川大学申报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简表》(打印件)1份;申报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均需填写《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2份和《四川大学申报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简表》(打印件)1份。

(二)《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要贴好照片,并将以下材料装订入该表内。

1.专家鉴定意见(原件)。

2.外语考试合格证(免试的需提供相关证明)。

3.计算机考试合格证(免试的需提供相关证明)。

4.教师资格证复印件(199411日以后到我校工作,申报教学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5.相关卫生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复印件(申报卫生技术系列人员)。

6.最高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

《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内,除以上证明材料外,一律不准添加附页。

(三)破格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不具备规定学历、任职年限和越级),须准备答辩材料,并在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上公开答辩。

(四)论文或科研成果送请校外专家评审鉴定,必须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送请校内专家评审鉴定的,必须盖专家所在单位(学院)公章。

(五)申报正、副高级职务人员的全部材料要装入材料袋,材料袋上要写明单位、姓名、应聘岗位的具体职务、学科系列(教学科研、思想教育、卫生技术、编辑、图书资料、工程、实验等)。同时,在材料袋上写明申报人的全部材料目录。

(六)各学院教授委员会(学科评议组)的评议结果,要附推荐人员名单的电子文档。

上述所有表格和材料均需用A4纸打印或用钢笔填写,保持规格一致,装订整齐。各级盖章处均需盖鲜章。各学院教授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向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推荐人选时,必须将被推荐人员的材料按《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和附件材料分类整理,报送学校人事处师资办(联系电话:85401823)。

九、评聘纪律

为保证整个评聘工作公正、有序地进行,凡有情况反映的单位和个人,均需通过正常的渠道,采取正确的方式,并将有关材料送纪检部门、校工会或人事处师资办。对通过不正常的渠道,采取不正确的方式四处散发材料、干扰评审工作的参评人员,一经查实均取消评聘资格。由于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涉及学科门类较多,人员数量较大,因此各单位及相关申报人员应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按时完成各阶段的工作,以确保学校评聘工作的顺利完成。

四川大学

2015年9月22日


公告栏 2019年四川大学“中国核动力”奖学金拟推荐名单[详细]
四川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06-2010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86-28-85416050 传真:86-28-85416050
邮编:610064 地址:四川大学第一理科楼附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