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学院首页 > 学院概况 > 学院公告 > 正文
四川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7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人:fattybear 发布时间:2016-10-26 浏览次数:

一、报考条件

1. 具备《四川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的各项报考条件。

2. 考生英语至少达到以下条件其中一项:

(1)硕士阶段英语考核成绩优良;

(2)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参加过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习并获得学位;

(3)英语六级成绩优良。

3. 招生对象:

(1)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及毕业证书);

(2)硕士毕业2年内且取得高水平研究成果的往届生;

(3)报考类别和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4. 学业水平要求:

(1)毕业于高水平院校、中科院、医科院或行业国家级研究基地;

(2) 硕士阶段学习成绩优良,科研能力强,在某一领域或某一方面有特殊学术专长及突出学术成果;

(3)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4)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应至少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一篇SCI收录论文,硕士毕业2年内且取得高水平研究成果的往届生应在毕业后工作期间至少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2篇SCI收录论文。

二、招生专业、指导教师和招生指标

1. 本年度本单位申请考核制招生指标不超过5人;

2. 专项计划和同等学力招生不实行申请考核制;

3. 指导教师应为主持有在研国家级项目的导师。

招生专业及代码

研究方向代码及名称

指导教师

080501 材料物理与化学

01 功能材料物理与化学

朱建国

朱小红

朱基亮

吴家刚

张静全

黎  兵

02 光电信息材料与器件

03 薄膜材料与器件

04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06 光伏材料与器件

080502 材料学

01 材料结构与性能

尹光福

刘  颖

黄婉霞

02 功能材料制备新技术

03 新能源材料与节能新技术

083100 生物医学工程

01 生物材料/人工器官

尹光福

黄忠兵

02 药物控释系统

0805Z04 纳米材料与纳米技术

01 纳米材料制备与技术

刘  颖

黄婉霞

02 纳米电子材料

03 纳米技术及应用

04 纳米薄膜及制备技术

0805Z05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01 化学电源材料与器件

张静全

武莉莉

02 光伏材料与器件

03 绿色节能新材料与新技术

 

三、报名与提交材料

1. 专家推荐及网上报名

(1)申请者必须获得至少两位专业领域内正高级职称专家亲笔推荐。

(2)申请者按《四川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时间履行报名手续(网上填报内容详见博士招生章程)。

(3)填写网报信息时,考试方式栏目中选择“申请考核”。

(4)通过申请考核的考生不需要进行现场确认。

2. 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须于12月15日前向我院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申请者填写的《四川大学博士研究生考核制入学申请表》;

(2)研究生学籍在线认证报告或学位证、学历证复印件;

(3)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授课单位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4)两位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正高级职称专家签字推荐信;

(5)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方向、探索思路和计划;

(6)学术论文、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与证明;

(7)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8)应届毕业硕士生尽量提供硕士论文详细摘要和目录。

考生须保证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申请材料的真实性。

四、考核流程

1. 核查申请材料

我院将检查考生的申请材料是否齐全,严格审查考生报考资格,查验考生的学籍在线认证报告或学位证学历证、外语及核心成果等材料的真实性。所有申请材料一并存档,经我院或认证部门查证材料为不实者,取消申请资格,已录取的取消学籍。

2. 申请材料评估

我院遴选专家对申请考生材料进行评估,根据材料评估成绩,结合招生规模,确定参加复试考核的考生名单,通知入围考生前来我院参加复试考核,并按录取口径公示参加复试考生有关信息。

3. 复试考核

我院组织考核小组对通过申请评估的考生进行复试考核,重点考察申请者已有学术成就、专业创新能力、专业发展潜力和外语能力,判断是否具有真才实学。考核内容应涵盖申请者的专业基础情况、外语口语及写作能力、现有学术成果水平、专业创新能力、专业志向和兴趣,同时考察申请者其他综合素质。

复试考核的形式与安排详见我院复试考核通知。

4. 体检

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考生须于5月30日前向我院提交由政府设立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四川大学校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原件。

 

五、录取原则

1. 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进行。

2. 考生总成绩=材料评估成绩´0.5+复试考核成绩´0.5。

3. 依据考生总成绩按照录取口径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4. 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经体检、政审、调档等流程后,向拟录取新生发录取通知书。

六、举报受理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纪委办公室:联系方式:028-85471569;tangshihong@scu.edu.cn

七、其它说明

1. 报名参加申请考核但未通过材料评估或复试考核的考生,可在博士普通招考报名截止日期前重新报考,并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2. 博士申请考核制招生择优录取,没有必须完成计划要求。

3. 咨询方式及材料邮寄地址

所有申请考生需要邮寄一份纸质版材料,同时提交电子版材料(压缩文件形式,命名:四川大学+姓名+申请考核入学材料)。

联 系 人:王娇老师,咨询电话:028-85417775,邮箱:wangjiao@scu.edu.cn

材料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四川大学材料学院办公室(第一理科楼)

邮编:610065

                                                                                                四川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6年10月25日

c

公告栏 2019年四川大学“中国核动力”奖学金拟推荐名单[详细]
四川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06-2010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86-28-85416050 传真:86-28-85416050
邮编:610064 地址:四川大学第一理科楼附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