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发挥学生的潜质和能力,充分利用综合性大学多学科的优势,使每个学生都尽可能获得真正适合自己成才的教育,根据《四川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川大教〔2017〕126号)、《四川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修订)》(川大教〔2017〕129号)及学校“关于开展2024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按照学校转专业工作安排,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4年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简称“方案”),现将方案公布如下:
一、转专业工作原则
转专业工作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学院成立转专业领导小组、专家小组和督查小组。学院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接收转专业工作的实施方案;学院专家小组负责选拔考核工作;学院督察小组负责对学院转专业工作全程监督并处理投诉。
为了满足学生的专业学习兴趣和发挥学生的特长,培养多学科交叉的创新创业人才,对申请转出的学生不做学分绩点和转出比例限制。
学院对于转专业学生重点考核其思想品质、理想信念、爱国情怀和学习态度、专业兴趣与特长。
原则上只接受理工类相关专业的学生转入。
学校明确规定不符合转专业条件者,不予同意其转专业要求。
二、申请条件
拟申请转入我院学习的学生应符合以下条件:四川大学一年级(2023级)或二年级(2022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身心健康,无必修课挂科记录、学分绩点≥3.0;在校期间未受过违纪处分或受过违纪处分但已解除者;对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和新能源材料与器件专业有浓厚的学习兴趣。每位学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
三、接收人数
接收专业 |
接收人数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15 |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
10 |
四、考核办法
考核办法由资格审查和面试组成。资格审查包括学业成绩情况、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审核。面试由转专业专家小组分专业组织进行,满分为100分,包括学生综合素质、专业认识、基础知识、实践能力、英语水平五个方面的考核,每个方面各占20 %。面试专家独立打分,面试成绩取平均分。
五、工作流程
1.拟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请在4月15日前在综合教务系统学生端中填写转专业申请,提供综合教务系统中导出的完整课程成绩单和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单等相关材料电子版,并将申请材料发送至我院教学科苟老师邮箱(gqmayday@scu.edu.cn)。若材料中有作假行为均视为无效申请。
2.学院初审合格后,于2024年4月23日前网上公示资格审查初审合格名单,同时确认面试时间和地点。
3.所有初审合格的学生须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学院通知为准。
4.考核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排名确定转专业拟接收名单,并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同时报送教务处审批。
5.待学校审批公示后办理相关的转专业手续。
转入转出申请截至时间及联系方式和申述方式
1.拟申请转出我院的学生,请于2024年4月15日前在综合教务系统学生端中填写转专业申请(过期不再审核)。
2.拟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请在2024年4月15日前在综合教务系统学生端中填写转专业申请,并将相关材料发送至我院教学科苟老师处(联系方式:028-85418817 邮箱:gqmayday@scu.edu.cn)。
3.申诉电话:张老师 028-85471569;
申诉邮箱:zhangxiaoman@sc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