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学院首页 > 学院概况 > 学院公告 > 正文
四川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5-03-14 浏览次数:

四川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

川大研〔202437号 关于印发《四川大学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2024年修订)》的通知 有关规定,经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研究,今年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线下形式,具体安排如下:

一、复试时间安排

为便于通知复试相关事项,请考生加入“川大材料2025硕士复试”,QQ群号为835894810,申请加群验证为“姓名-身份证后四位”。

1.报到、审查资格

报到时间:321日(周五) 上午09:30-11:30

报到地点:四川大学望江校区东区综合楼材料学院四楼会议室(四川大学望江校区东门江姐纪念馆附近,文理图书馆背后,海外教育学院旁)

注意事项:考生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进入校门。

2.笔试

笔试时间:321日(周五)下午14:00-17:00

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形式:闭卷考试

笔试科目:同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注意事项:笔试时需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

3.综合面试与英语口试

面试时间: 322-323日(具体时间段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

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1寸照片贴体检表)或四川大学校医院(仅限本校应届生)体检。

体检表交回时间:202543日下午16:00

体检表交回地点:四川大学望江校区东综合楼材料学院303教务办公室,或邮寄至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南一段24号四川大学材料学院303办公室(收件人:位老师,联系电话:028-85418895

二、复试报到所需材料

考生复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居民二代身份证、军官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生带学生证)以及本科成绩单(盖鲜章,应届生请准备前三年的成绩)。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凡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2025年四川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照顾政策考生申请表》扫描件及相关证明材料至scuyz@scu.edu.cn

凡以上所有材料均需准备原件及复印件各1套。

三、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为差额复试。复试成绩总分为200分,其中笔试部分占100分,面试占100分,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为复试成绩。复试成绩应不低于120分,否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加权计算,总分为100分,其中初始成绩和复试成绩各占50%,加权公式:

S=S/5×50%+S/2×50%

考生按入学考试总成绩排队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小数点后两位),录取初试成绩较高的考生。若初试成绩仍相同,则按照初试业务课总成绩,外语科目成绩的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若通过前述内容仍不能确定录取人选时,由学院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确定最终拟录取人选。

四、免初试的退役人员复试录取程序

1. 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且审核通过。

2.提交相关材料:毕业证、学位证、立功相应的证明材料(含复印件1套)等。

3.成绩计算,入学考试总成绩为复试总成绩的百分制成绩,计算参考加权公式:S=S复(百分制)。

4. 考生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与统考生一起排队录取。总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五、复试收费标准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2484号)规定:研究生招生复试费每生120元。按照学校相关要求,研究生复试费需在网上缴纳。缴费网址:http://sf.scu.edu.cn/payment/,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密码为在QQ群告知。各位考生须在202531916:00前完成缴费,现场报到不补交复试费。未按时缴纳研究生复试费者将取消复试资格。

六、各专业复试名单

根据《四川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经学院复试工作小组研究并报学校研究生院批准,对材料工程专业的复试总分分数线做如下调整,单科分数线按校线执行。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总分

085601

材料工程

330

其它专业和专项招生复试分数均按校线执行。

复试名单具体见附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名单另行通知。

七、咨询联系方式:028- 85418895 位老师

八、举报受理渠道

投诉举报处理工作小组:张老师

028-85471569 zhangxiaoman@scu.edu.cn

地点:四川大学望江校区东综合楼材料学院201办公室

注:不能按时前来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



四川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250314


  • 附件【复试名单.pdf】已下载

公告栏 关于2024年新进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详细]
四川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06-2010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86-28-85416050 传真:86-28-85416050
邮编:610064 地址:四川大学第一理科楼附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