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位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及2012级全体本科毕业生同学:
根据“关于印发《四川大学关于学位(毕业)论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大校【2010】2号)文件精神, 2016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在答辩前需进行计算机形式审查。现对有关问题提出以下要求和说明:
一、我院本科毕业论文计算机形式审查时间定为5月30日- 6月2日。在此之前或期间,每个指导老师或课题组安排一位有责任心的同学将相关文件按要求(详细要求参考有关附件,不按要求的一律打回)发至我院本科计算机形式审查专用邮箱clxy8817@163.com(请勿发至其他邮箱或川大邮箱)。注意:论文提交以指导教师小组为单位进行,不接受学生单独提交。(为了能早一些拿到合格证明,建议早日发送邮件)
二、原则上每位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只检测一次。请各位导师认真把关,各位同学认真撰写。
三、论文形式审查结果如为“无记录”及重合率≦15%,则为合格。审查通过者发给《四川大学xx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形式审查合格证明》,学生凭此证明可向学院申请毕业论文正式答辩。
四、论文经形式审查后,重合率超过15%的论文为不合格,需要论文作者重新修改。论文重合率高的作者应仔细修改后再度提交审查,具体办法另行公布。
五、教务处汇总各学院提交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名单后,学校组织专家抽查5%—10%的毕业论文(设计),对是否具有抄袭、剽窃等不端行为进行再次审查。
联系人:陈老师 85418817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6年5月23日
附件:本科毕业论文操作说明及合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