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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对2016新生学籍的通知
发布人:82017770 发布时间:2016-11-14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教学【2007】3号)《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暂行办法》和《高等学校学生获得学籍及毕业证书政策告知》(见附件)的规定,新生在报到入学后,由学校依据录取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xjxl.chsi.com.cn/)进行学籍电子注册,再由学生本人上网查询。学籍电子注册结果是学生毕业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重要审核依据。为保证现在学信平台在校生信息与学生真实信息的一致性,现将平台的2016级学生信息发给各教学单位,由各单位打印出来供学生核对,要向学生强调认真核实的厉害关系,核对后签字,杜绝学生毕业前或学历电子注册后才发现自己的真实信息与注册信息不一致的情况。

1、2016级新生需在打印名单上核对后签字,同时11月起需登录学信网自查(查询核对指南见附件)

2、如学生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有误,由学生本人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四川大学研究生在校生基本信息变更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招生报名表)到研究生院325办公室办理;

3、如录取信息(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层次、学制、学位类型、入学年月、预计毕业日期)有误(表格见附件),由学院统一报研究生院325办公室;

4、如学生在校期间修改姓名、身份证号的,由学生本人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四川大学研究生在校生基本信息变更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1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常住人口登记表、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②-2公安机关出具的公民身份号码更正证明、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到研究生院325办公室办理。毕业季所在学期不予办理相关信息变更;

5、每个学生核对完信息后都须签字,如无签字则视为信息无误。签字名单在11月21日之前返回325办公室

附件:/manage/tab/kindeditor/attached/file/20161027/20161027162856_8682.zip

1、高等学校学生获得学籍及毕业证书政策

2、学信网新生学籍信息查询核对操作指南

3、2016级录取信息有误登记表

研究生院培养教育办公室

2016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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