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和调动本科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尊重学生自主学习的权力,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8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现将2018年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二次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公布如下:
一、申请条件
拟申请转入我院学习的学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1.四川大学一年级(2017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无必修课挂科记录、原则上学分绩点大于3.0;
2.在校期间无违规违纪记录;
3.对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和生物医学工程学科的相关专业有浓厚的学习兴趣。
每位学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获准转专业的学生不得放弃转专业资格。
二、接收人数
接收专业
| 接收人数
| 联系人
| 咨询电话
|
材料物理
| 9
| 张静全
| 18980832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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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化学
| 8
| 张静全
| 18980832691
|
金属材料工程
| 10
| 黄维刚
| 1369901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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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 10
| 芶立
| 13880579897
|
生物医学工程
| 4
| 邹远文
| 13550365591
|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 8
| 陈云贵
| 13981815102
|
三、考核办法
由资格审查和面试组成。其中,资格审查包括学生身体情况,学业成绩情况等;面试由转专业专家小组分专业组织进行,满分为100分,重点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认识和专业兴趣。面试专家独立打分,面试成绩取平均分。
最终录取名单根据上述面试成绩排名确定。
四、工作流程
1.拟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请按时提交转专业申请,填写《四川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同时提供完整课程成绩单及绩点正式证明;上述材料均需要转出学院的签字盖章。若无或有作假行为均视为无效申请。
2.学院初审合格后,网上公示资格审查初审合格名单,同时确认面试时间和地点。
3.所有初审合格的学生须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学院通知为准。
4.根据面试成绩于2018年6月4日前确定最终转入接收学生名单并报送教务处。
5.待学校审批公示后办理相关的转专业后续手续。
递交申请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和申述方式
1.拟申请转出我院的学生,在5月25日下午5点之前将申请表交到望江校区第一理科楼附三楼材料学院学生工作组王娇老师处(电话:85417775),学院汇总审核后返回。
2.拟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将原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审核的申请表及成绩单于2018年5月23日—5月29日期间交材料学院教务办公室任老师处(电话:85418817,地址:第一理科楼 附3楼 07#办公室);5月29日也可以交到江安行政楼506办公室(电话:85424626)。
3.申诉电话:张老师85471569;申述邮箱:zhangxiaoman@sc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