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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7年转专业实施方案
发布人:liying 发布时间:2017-04-18 浏览次数:

为了充分发挥学生的潜质和能力,充分利用综合性大学多学科的优势,使每个学生都尽可能获得真正适合自己成才的教育,根据学校转专业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17年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相关事宜安排通知如下:

  • 转专业工作原则

申请转出或转入我院各专业学习的学生必须是我校大学一年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1. 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保证教学规模稳定的基础上,尽可能满足学生的专业兴趣要求。

  2. 学校明确规定不符合转专业条件者,不予同意其转专业要求。

  • 申请条件

(1)拟转出我院学习的学生:凡拟转出我院的学生在提交相关转专业申请时,还应同时提交对拟转入专业有浓厚兴趣的相关证明材料。

(2)拟转入我院学习的学生:我校在籍的2016级理、工科类学习成绩优良、无考试挂科记录、学分绩点³3.0的对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和生物医学工程学科的相关专业有浓厚的学习兴趣的学生,可以申请转入。

  • 接收人数

接收专业

接收人数

材料物理

5

材料化学

5

金属材料工程

10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10

生物医学工程

10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10

  • 考核办法

考核方式: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组织专家笔试和面试

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 工作流程

  1. 拟申请转出和转入我院的学生,请按时向学院提交申请表,学院审查后,向本人通报审查意见

  2. 拟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学院初审合格后,网上公示初审合格名单,同时再次确认笔试科目、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地点。

所有初审合格的学生须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和面试。

  1. 学生的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 递交申请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和申述邮箱

  1. 拟申请转专业的我院的学生,将申请交到辅导员老师处汇总后,交学院审核。

  2. 拟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将有原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审核的申请表于2017年4月24号—4月27号期间交学院办公室李英老师处(85416055)

  3. 申述邮箱:tangshihong@sc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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