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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院2020届研究生毕业论文形式审查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0-05-05 浏览次数:

学院各位导师,

各位毕业班研究生:

        学院根据《关于印发<四川大学关于学位(毕业)论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大校【20102号)》文件和《四川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川大研【201995号)》的规定,开展2020届研究生毕业论文(设计)学术不端行为文献检测工作,拟提交答辩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在盲审或公开送审前均需将毕业论文最终版经导师同意后提交进行形式审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 我院研究生毕业论文集中审查时间56~515日;盲审同学随时可发邮箱。

请各位同学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为了避免邮箱爆满,周末或节假日不建议发送)将毕业论文形式审查相关资料发至邮箱 dyjscu@163.com

请事先在学院网站下载并填写“论文形式审查合格证明”(见附件)中有关年级、专业、姓名、学号、论文题目等信息;下载并填写查重申请表(见附件)经本人和导师签字后拍照或扫描;上述两份文件连同毕业论文word版一同发送至邮箱。

毕业论文形式审查相关发送资料包含:(1)毕业论文Word版(2)论文合格证明(3)查重申请表。邮件主题和毕业论文Word文件名称编写格式为:“2020-XX专业-硕士/博士-姓名”。

2. 论文形式审查结果如为“无记录”及重合率≦10%,则为合格。合格证明经经办人及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作为研究生毕业答辩的证据。研究生合格证明由班长统一领取。

3. 论文经形式审查后,重合率超过5%的,需导师出具说明并签字确认;学位论文重合率超过10%但未超过20%的,可允许修改后再次提交形式审查;学位论文重合率超过20%的,至少修改论文5个月以后再重新提交。审查人员会将论文不合格的全文对比电子版文件用电子邮件形式发给论文作者。

第二次提交查重的资料:邮件主题和Word文件名称编写格式:“2020-XX专业-硕士/博士-姓名(第二次查重)”

4、每年学院查重指标有限,第一次申请查重即正式查重,若不合格,按相关文件处理。

5. 凡属学校保密委员会认定的涉密研究生论文,形式审查办法不在此通知范围内。


联系人:邓老师  85416050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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