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
现将2020年秋季学期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制定和课程的网上选课安排通知如下,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务必抓紧时间落实相关事宜,保证让每一个研究生知晓相关内容:
1、时间安排
个人培养计划维护和制定 |
9月9日10:00—10月13日16:00 |
选课 |
9月14日14:00—9月16日16:00 |
选课(补退选) |
10月12日10:00—10月13日16:00 |
2、系统入口
研究生院主页—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ehall.scu.edu.cn)-我的培养计划app
研究生院主页—研究生选课入口(http://ehall.scu.edu.cn/yjsxkapp/sys/xsxkapp/*default/index.do)
系统均由学校信息门户(my.scu.edu.cn)统一身份认证跳转,请使用学校信息门户的账号密码进行登陆。
3、个人培养计划制定与维护
在确认自己匹配的培养方案及要求学分后,进行制定或维护个人培养计划。尽可能选择本一级学科的培养方案内课程,若需要跨一级学科课程,应该取得导师的同意。
在提交过程中,如不符合研究生培养层次和培养方案的要求,系统会做出无法提交的提示,请检查存在的问题并调整个人培养计划。
个人培养计划可在每学期开放维护的时间段内,由所在学院退回并修改后重新提交。
研究生需在毕业前全部完成自己个人培养计划中的所有课程。个人培养计划学分认定细则见附后。
4、选课
已经完善财务手续、本学期已注册、在校研究生(不含MBA)才能进行选课操作。2016级及以前年级的学生如需选课,请咨询所在学院进行线下选课。
登录选课系统后,请仔细阅读“通知公告”、“学生选课操作手册”、“选课须知”等内容后,再进行选课。
学校新开设校级研究生公共选修课,通过设置一批人文素质、科学精神、体育美育、宪法法治意识、国家安全意识等公选课,在潜移默化中坚定研究生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提升研究生综合素质。研究生除在个人培养计划内选课外,可修读【公选课】课程。本学期共开设9门课19个班级,由于课程容量有限,建议每名学生只选择1至2门。
选课后,请务必到“课表查询app”中确认应选课程全部选上。因我校研究生教学跨三个校区,有两套作息时间,请注意在课程查询界面切换课程方案,查看两张课表,确保核对已选课程。
选课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同学们咨询所在学院或截图问题发至scupyb@163.com,并细心操作,耐心等待。
本学期修读的课程请务必在系统中选课。如未选课,该门课程即使参加考试,也不计成绩。
所有选择修读的课程,在学校规定的补退选时间内未退课,而又无故不听课或擅自缺考者,作旷考论处,成绩记为零分(考试)或不通过(考查)。课程若考核不合格,则必须重修至合格,否则不能通过毕业审核。
5、重修的课程需要进行选课操作。
6、按照教育部2017年第41号令规定,学生成绩单应真实、完整地记载,对通过补考、重修获得的成绩,应当予以标注。请同学们慎重选修课程,认真严肃按时按质上好所选课程。
7、补退选阶段结束后,不再开放选课系统,无人工补退选。个人培养计划维护阶段关闭后,本学期不再开放。
研究生培养教育办公室
附:培养计划学分认定细则(试行):
总学分(必修课加选修课)应满足培养方案对总学分的要求。
1、必修课中课程层次和研究生培养层级相同的计入必修学分。具体为:必修课中课程层次为硕士、硕士博士(适用两个层次)的课程,硕士研究生加入个人培养计划,计入必修学分。必修课中课程层次为博士、硕士博士(适用两个层次)的课程,博士研究生加入个人培养计划,计入必修学分。对硕博连读贯通培养的研究生,必修课中课程层次为硕士、博士、硕士博士(适用两个层次)的课程,硕博连读计划的研究生应均加入个人培养计划,且均计入必修学分。个人培养计划中必修学分必须满足培养方案对必修学分的要求。
2、选修课中,研究生应加入自身学科方向的学科方向课且课程层次和研究生层次要求相同,计入选修学分。研究生加入自己学科培养方案中的其他选修课程,计入选修学分。
3、研究生需满足自己学科培养方案对多选组课程的要求(包括必须课程和选修课程的多选组)。如《自然辩证法概论》和《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4、跨培养方案选择加入到个人培养计划的课程计入总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