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的战略部署,推动人才培养高质量发展,积极探索培养交叉融合、科技赋能的高水平专业人才,依据学校《四川大学“AI+X”拔尖计划2.0学生动态进出考核原则意见(试行)》,结合我院学科特色与人才培养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管理模式:
“AI+X”(材料科学与工程方向)拔尖计划2.0学生实行动态管理模式,每学年进行动态分流和增补选。
二、组织与领导
(一)考核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拔尖计划2.0学生动态进出考核工作小组,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实施,接受学生咨询、申诉及处理等。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本科教学副院长和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担任,成员由各专业负责人、教研中心负责人组成。
(二)专家审核小组
学院成立拔尖计划2.0学生动态进出考核专家审核小组,专门负责学生创新能力及潜质鉴定和材料审核工作。专家审核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
三、动态分流考核
(一)动态分流条件
拔尖计划2.0学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须进行动态分流转入普通班:
1.身体与心理健康情况不适合高强度学习和高压力竞争,经专业医疗机构鉴定或学院综合评估认定。
2.学生思想道德品质存在严重问题,已造成一定的恶劣影响,由学院和教务处共同认定不适宜继续在“AI+材料科学与工程”拔尖计划2.0培养。
3.1门及以上必修课首次考试不及格。
4.学生培养方案要求的全部必修课程成绩加权平均分<80分,课程成绩计算采用第一次修读的成绩。
5.学术科研态度不端,出现学术不诚信行为,如论文抄袭、科研项目无故不结题等,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认定。
6.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校及学院规章纪律等相关规定,或受到处分。
7.学生提交书面申请,自愿退出拔尖计划2.0,进入所在专业普通班。
(二)动态分流时间
1.学院在前三年每学年进行一次动态分流考核。考核时间在补缓考成绩出来后,考察学生已修读所有学期成绩。
2.学生自愿申请退出的时间须在大二学年结束之前,且学生向学院提出自愿退出申请的时间须在每学期开学第二周之内提交书面申请。
四、增补选考核
(一)增补选条件
学生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可申请参加拔尖计划2.0的增补选考核: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党的各项基本理论;热爱祖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维护国家利益与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任何违纪或处分记录。
2.学业成绩优秀、学术志趣坚定、具备一定的科研潜力。所修必修课学分绩点大于3.5,或必修课成绩排名位于所在专业前30%,且无首次考试不及格的必修课程。
(二)增补选时间
学院每学年进行一次增补选。最后一次增补选考核时间截止在第四学期补缓考成绩出来后,考察学生前四学期所有成绩。
(三)增补选程序
拔尖计划2.0学生动态进出考核工作小组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后,组织拔尖计划2.0学生动态进出考核专家审核小组从学术志趣、学术能力、创新能力、综合素养等对申请学生进行综合面试,按照综合成绩排序确定增补人选并上报教务处。
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综合成绩=学业成绩(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均以首次成绩计算)*50%+面试平均成绩*50%。
五、考核结果应用
1.学生经考核分流后,转入所在专业普通班就读。转入前按照拔尖计划2.0教学计划完成了相应学年学期的所有必修课修读要求者,转入后可整体替普通班教学计划相应学年学期必修课。
2.增补后学生人数不能超过拔尖计划2.0规定学生人数。增补进入拔尖计划2.0的的学生,增补前按照普通班教学计划完成了相应学年学期的所有必修课修读要求,增补后可整体替代拔尖计划2.0教学计划相应学年学期必修课。
3.学校在每学期第四周之前集中处理动态进出考核结果,并进行相关学籍异动,逾期不受理。学院同步完成学生的课程替代与课表调整。
六、监督机制
(一)学院成立拔尖计划2.0学生动态进出考核督察小组,由学院纪委书记担任组长,全体纪委委员担任成员,负责该项工作资料留存、全程监督、投诉处理等。
投诉邮箱:zhangxiaoman@scu.edu.cn。
投诉电话:028-85471569。
(二)拔尖计划2.0学生动态进出考核接受四川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七、其他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学校和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四川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