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
根据《四川大学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2024年修订)》(川大研〔2024〕37号)的有关规定,经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研究,今年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线下形式,具体安排如下:
一、复试时间安排
为便于通知复试相关事项,请考生加入“川大材料2026硕士复试”,QQ群号为1005754483,申请加群验证为“姓名-身份证后四位”。
1.报到、审查资格:
报到时间:3月23日(周一)下午14:30-16:00
报到地点:四川大学望江校区东区综合楼材料学院四楼会议室(四川大学望江校区东门江姐纪念馆附近,文理图书馆背后,海外教育学院旁)
注意事项:考生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进入校门。
2.笔试:
笔试时间:3月24日(周二)晚上18:30-21:30
笔试地点:QQ群通知
笔试形式:闭卷考试
笔试科目:同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注意事项:笔试时需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
3.综合面试与英语口试:
面试时间:3月24日-3月25日(具体时间段和面试地点QQ群通知)
面试内容:包括思想品德、英语听说、个人PPT展示,专业素养与创新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等(具体安排QQ群通知)。
二、复试报到所需材料
考生复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生带学生证)以及本科成绩单(需加盖鲜章,应届生请准备前三年的成绩)。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凡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交《2026年四川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照顾政策考生申请表》扫描件及相关证明材料至scuyz@scu.edu.cn 。
凡以上所有材料均需准备原件及复印件各1套备查。
三、成绩计算方法
(1)复试为差额复试。复试成绩总分为200分,其中专业笔试部分占50%,面试等占50%,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为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不低于60分,否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考生考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加权计算,总分为100分,其中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各占50%,加权公式:
S总=(S初/5)×50%+(S复/2)×50%。
考生按入学考试总成绩排队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小数点后两位),录取初试成绩较高的考生。若初试成绩仍相同,则按照初试业务课总成绩,外语科目成绩的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若通过前述内容仍不能确定录取人选时,由学院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确定最终拟录取人选。
四、免初试的退役人员复试录取程序
1. 根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且审核通过。
2.提交相关材料:毕业证、学位证、立功相应的证明材料(含复印件1套)等。
3.成绩计算,入学考试总成绩为复试总成绩的百分制成绩,计算参考加权公式:S总=S复(百分制)。
4. 考生按考试总成绩与统考生一起排队录取。总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五、复试收费标准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2〕484号)规定:研究生招生复试费每生120元。按照学校相关要求,研究生复试费需在网上缴纳。缴费网址:http://sf.scu.edu.cn/payment/,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密码为在QQ群告知。
各位考生须在2026年3月21日中午12:00前完成缴费,现场报到不补交复试费。未按时缴纳研究生复试费者将取消复试资格。
六、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复试名单
根据《四川大学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经学院复试工作小组研究并报学校研究生院批准,对以下专业/方向的复试总分分数线做如下调整,单科分数线按校线执行。
专业名称/代码 |
研究方向名称/代码 |
总分 |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
01材料物理与化学 |
351 |
02材料学 |
331 |
04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
363 |
085601材料工程 |
01本领域不设研究方向 |
360 |
其它方向和国家专项招生复试分数均按校线执行。
复试名单具体见附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名单另行通知。
七、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及体检
拟录取名单公示后,请考生在四川大学研招信息网 “考生服务模块”(https://yz.scu.edu.cn/dagl/)下载《四川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表》。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1寸照片贴体检表)或四川大学校医院(仅限本校应届生)体检。
上述考核表与体检表于拟录取公示10个工作日内,一并寄送至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八、咨询联系方式:028- 85418895 位老师
九、举报受理渠道
投诉举报处理工作小组:张老师
028-85471569 zhangxiaoman@scu.edu.cn
地点:四川大学望江校区东综合楼材料学院201办公室
注:不能按时前来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
四川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26年3月19日